广东食药监局下属一事业单位会计施俊飞,为满足自己和女友的个人消费,不惜铤而走险,用私填审批单、私开单位发票等方式挪用公款713万元,日前被广州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追缴犯罪所得。据了解,这些钱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挥霍一空,大部分钱用于给女友买奢侈品,给女友母亲还房贷,还送女友去韩国整容。
2016年1月,施俊飞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告人施俊飞的亲属、朋友协助其退缴赃款共计200万元。
另据邓某佳证言,她和施俊飞是2014年8月份在北京认识的,后来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她到广州游玩的费用都是由施俊飞负担,施俊飞也常去北京找她。两人一起时购物、消费均由施俊飞支付。施俊飞给过她现金,向她赠送名表,帮她出钱去韩国整容,以及多次向她的母亲账户汇款用于还房贷,其中最大一笔131.45万元。施俊飞被捕后,她才得知花的钱原来是公款。在案发之前,两人已经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