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GPNE代理律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志明称,因为原告追加索赔金额后,超出了深圳中院1亿元人民币审限,案件有可能将移交到高级法院。
王志明对记者表示,在与苹果就该专利做协商时,苹果公司态度十分强势、霸气,相反华为则表现得十分绅士,初次沟通之后约一个月时间就达成了和解协议,不过与华为达成和解协议的金额不便透露。值得一提的是,GPNE此前也在美国对苹果就该专利侵权提起诉讼,但在美国却遭遇了败诉。王志明称,在不同国家对专利的定性有区别,GPNE在美国起诉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在美国申请的专利定性和法律制度与中国有较大差异,该技术在中国所申请专利法律效力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