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1、严格执行预售价格申报、申报价格审查和价格变更备案规定。开发企业应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填报《重庆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时,准确填写住宅开盘销售价格(建面均价和套内均价)、明晰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运营成本及应缴税费等)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将对申报备案价格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价格明显与市场不符,超过成本较多的,将要求企业说明定价理由,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预售价格经备案后,开发企业应按规定执行,若要调整预售价格的,必须提供调价依据,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不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