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 11月25日讯 “最近我们考虑要推出一套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投资过程当中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原则,至少在初期要有一套原则提醒参与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和中国的大中企业,它们必须要考虑环境风险的因素,必须要增加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必须要采用相应的绿色金融的工具等。”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第二届绿色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要推动我国对外投资绿色化。
马骏指出,更加注重对外投资过程中的环境和风险管理,不仅是维护企业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利益,从国家角度讲,也是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的需要。
论坛上,马骏着重强调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两个“强制性”要求:一个是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一个是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中国每年都有几百起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事故主体大多是中小企业,一旦发生事故这些企业就找不着了,很多就跑路了,那怎么办?如何来保证环境事故发生以后有人来赔付,来偿付环境修复的成本?”马骏表示。
在这一方面,国外实行的是环境保险责任制度,在法律健全的环境下,企业通常会主动买这样的环境责任险,中国做了不少类似的试点,但效果并不是太好,很多企业知道有这样的关系责任保险的产品,但不愿意去买,更喜欢“跑路”。
他建议,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如采矿、冶炼、化工、危险品运输和储藏等领域当中,逐步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必须购买环境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