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 11月22日讯 日前,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东华能源原董事兼副总经理蔡伟以及原副董事长陈建政分别伙同他人内幕交易东华能源股票的隐秘事件。
“此前蔡伟和陈建政已因个人原因主动从公司辞职。目前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仍然空缺。”东华能源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而对于二人内幕交易一事,该工作人员却三缄其口。
募集资金建设新项目
据悉,2014年11月底,东华能源董事长周某峰在公司管理层会议上做出启动扬子江石化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第二期)的决定,并要求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建政、财务总监罗某君提出配套筹资方案,安排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高某新抓紧办理相关项目的环评批文。陈建政提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建议,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同意。
2015年1月初至2月6日,东华能源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有关证券公司业务人员之间多次就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初步确定了增发募集资金规模为40亿元~50亿元,按照20元/股的市价估算,大概需要增发2亿股。
同年4月23日,东华能源发布公告称,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自次日开市起停牌。5月23日,东华能源发布《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61.78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扬子江石化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二期)、收购扬子江石化有关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5月25日,东华能源股票复牌,并接连迎来两个涨停,公司股价由停牌前的41.85元/股上涨至复牌后第三天最高点5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