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讯 11月23日讯 财政部计划修改政府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点。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该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
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该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关于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二是关于折旧计提的时点。“此前,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均要求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对此,财政部拟改变政府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点,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记者 米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