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11月14日对外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下称“预案”),明确我国将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预案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
虽说地方政府整体负债率不高,但是政府债务是关系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变量。局部地区偿债能力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这些问题不容小觑。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借债只铺摊子不管还,过分依赖卖地还账,助推房价高企,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地方债务风险,特别是存量债务风险不可掉以轻心。国务院发布预案,对于督促政府遵守欠债还钱的底线,不再盲目举债,是一支可贵的清醒剂。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超过400%。
尽管国家发改委明确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为保障房建设筹措资金;经过国务院批准,部分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发债,但是有的地方旧债未还又添新债,政府财力透支,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