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 11月22日讯 为支持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煤矿瓦斯治理,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财关税[2016]4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国内外合作者(以下简称“中联煤层气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通知》所附管理规定所附的《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以下简称《免税物资清单》),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明确,国内其他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单位,应在实际申报进口相关物资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比照中联煤层气公司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