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收入监控,防范税源流失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套科学完备的征管体系之上的,这就对税源监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早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2015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依据每个纳税人独一无二的税号,才能将个人纳税信息归集到一起,为综合计税奠定基础。
有了纳税人识别号,通过规定“灰色收入”的支付者需要提供收入方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及收入金额,可以消除“灰色收入”的存在,实现对纳税人各类收入的全程监管。有了纳税人识别号,不仅可以对个人的收入进行监管,购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监管变为对收入和消费、支出等的全方位监管,有助于弘扬税收诚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