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网 11月24日讯 近日,多家媒体转载《百万年薪要交40多万个税 高收入者期待抵扣政策》文章称,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纳税,年薪百万的高管实际拿到手的只有50多万元。听来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确实是一家日用消费品企业税务总监反映的真实情况,此前也有多名高管认为45%的税率偏高,一些优秀人才也因个人税负重而没有相配套的社会福利,选择去其他国家发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布《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根据该《决定》,进行第六次修正并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11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最受关注。目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3 5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后采取7级累进税率(3%~45%),月所得在8万元(年所得96万元)以上的税率达到45%。年薪百万的高管适用45%的个税税率,要缴纳40多万个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确实只有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