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顽疾,从小处讲,关乎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大处讲,关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责任担当,同时也在考量着现代社会的世道人心。笔者以为,要彻底铲除欠薪顽疾,三大常态化利器不可或缺。
利器之一,在于强化法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必须强化法律威慑力度,将清欠工资纳入依法治理轨道。要加强立法建设,出台“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提高处罚标准,强化执法力度,破除案件移送障碍,对以身试法、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惩处,用法律制度保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只有全社会都树立法制权威,加大违法成本,让一切恶意欠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让“风暴式”的“年终清欠”能够转为常态化的依法清欠,才能把恶意欠薪关进笼子。